上海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浦东新区祝桥镇祝桥镇、川沙新镇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3日止
6.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环境影响报告全书
7.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全文的网络链接:公众参与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意见表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工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羽山路398弄
联系电话:13816460367
电子邮箱:hpb.zhhj.chi@cnshipping.com
传 真:/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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