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安检新规周四开始施行
地铁安检新规周四开始施行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23/11/27/054710758.shtml
为维护全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天津市公安局会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修订了《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新规最显著的变化是完善利器类禁带标准,同国铁、机场保持一致的同时,促使安全与便民双统一,同时还采纳了两条市民建议,将于11月30日起施行。
采纳两条建议加入新规
今年9月初,《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通过多种途径提出意见建议26条,其中两条建议被采纳。具体包括,建议明确盲人拐杖等相关问题,采纳后新规为,“对安装假肢、拄拐的残疾人安检时,实施特殊安检,安检人员应采取徒手探摸与直观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其人身、拐杖进行检查”。建议允许携带理发工具乘坐轨道交通工具,采纳后新规为,“刃长不超过60毫米的剪刀属可随身携带物品”。
安检员手检“男不检女”
安检人员应按照“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的原则开展安检工作。值机员负责辨别通道式安检机监视器上受检行李、包裹图像中的物品形状、种类,将需要开箱包检查的行李及重点检查部位通知手检员。
手检员负责在通道式安检机及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后,针对发现的可疑物品,应使用爆炸物检查仪、液态危险品检查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进一步检查。对发现的可疑人员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及徒手进行检查。手检时,随时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按照“男不检女”的原则开展。
6类情况实施特殊安检
对孕妇进行安检时,安检人员应告知安检设备对其无不良影响。根据孕妇本人要求可按照常规安检方法或采取徒手探摸与直观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检查,对孕妇随身携带箱包进站的,安检人员应主动协助将箱包过机安检。
对安装心脏起搏器的乘客安检时,应采取徒手探摸与直观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检查。
对安装假肢、拄拐的残疾人安检时,安检人员应采取徒手探摸与直观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其人身、拐杖实施检查,主动协助使用安检机对其随身携带的箱包等物品进行检查。对其他残疾人,按照常规安检技术方法实施检查。
对1.2米以下儿童安检时,安检人员应采取直观检查的方法对其人身实施检查,主动协助使用安检机对其随身携带的箱包等物品进行检查。
遇有受检人携带的特殊物品,不便或无法用安检设备检查的,进行人工安检。
运营单位员工工作期间由本单位保卫部门负责自检自保。非工作期间,进入轨道交通的,应当接受安检。
禁限物与国铁机场一致
安检新规对《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依据《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进行了修订。对百姓反响集中、投诉较多的例如小剪刀、小刻刀等日用刀具按照国铁标准由原先全部禁止携带更新为60毫米以上禁止携带,同国铁、机场保持一致的同时,促使安全与便民双统一。
拓宽限带品范畴,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安全火柴不超过两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超过两个。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瓦时,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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