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号线二期工程(南延)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北京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南延)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来源: 作者: 时间:2025-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北京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南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名称:北京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南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北京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南延)南起海子角站,北至既有19号线一期新宫站(不含),线路全长约12.7km,采用全地下方式敷设,新建车站6座;新建停车场1座,位于大兴区团河组团,占地约15公顷。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联系电话:010-96123邮政编码:10010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院联系电话:010-51893813邮政编码:100081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可下载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等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电子邮箱:bjgdjt19hx2q@163.com传真:010-51893412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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