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关于反映【关于惠州市发展的建议及咨询】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莞惠城际是否属于惠州轨道交通,为什么不在城际站点上粘贴惠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系统Logo”相关事宜 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CJJ/T 114-2007)规定,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包括地铁系统及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主要为城市内部及近郊区域的重要公共交通方式,而莞惠城际铁路作为连接惠州与东莞的城际轨道交通线路,其性质与功能不属于典型的城市轨道交通范畴。鉴于以上原因,莞惠城际铁路站点未采用并张贴惠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Logo。
二、关于“惠州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相关事宜 目前我市已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发办〔2018〕52号中城市轨道建设申报条件,但根据国家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最新政策,国家相关部门不受理一般地级市的首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
三、关于“以城际铁路的名义申报广惠城际支线”相关事宜 根据国家铁路局《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推动大湾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下来按照相关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开展惠州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规划研究,充分考虑留言人有关轨道交通线路的意见建议,对广惠城际支线方案进行论证。
六、关于“龙湖市场”、“龙津新苑”两站那么近,不到100米,为何设两站? 经核,龙湖市场、龙津新苑2个站点均位于龙湖大道,其中往惠州大道方向站距280米、往三环东路方向站距180米,并不存在不到100米的情况。对比市区其他新兴路段设站标准,该两处站点确实存在站距较近的情况,具体原因为:龙湖大道是水口街道核心主干道路,曾是市区通往横沥、紫金、河源方向的唯一通道。建成至今,该路段逐渐形成商业、住宅密集区域,市民公交出行需求巨大,沿路站点设置最大程度考虑便民属性,市民已形成出行习惯,所以后续在站牌升级过程中并没有对此段站点进行位置调整。
七、关于“广惠城际北延段、鹅城大桥、惠大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新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铁路专用支线进度情况”相关事宜
(一)广惠城际北延段: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底基本具备开通初期运营条件,目前项目正在施工中。
(二)鹅城大桥: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工,目前项目正在施工中,我局将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施工组织,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完工通车。
(三)惠大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根据工可方案,建议根据交通量发展情况采取分期实施模式,远期预留惠大铁路复线电化改造的条件。目前正在推进增加机车及增设三栋会让站相关工作。
(四)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铁路专用支线:深圳市提出规划建设小漠港疏港铁路,按照目前推荐方案,该铁路与新材料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通道重合。由于上述铁路线路在制式、功能、运量方面关联性较强,需要统筹研究,目前正在开展相关规划研究工作。 感谢市民的关注与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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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州市发展的建议及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5号)第八条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
(一)行政区划变更理由;
(二)行政区划变更方案;
(三)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人口、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简要情况;
(四)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综合研判情况。
惠州市惠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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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您好!关于您所建议“博罗、惠东设区”问题已转由我局处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8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您所反映的情况各级政府将根据社会发展统筹考虑,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 惠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