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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个似乎没人发过,所以发一下)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佛山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6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要求,本项目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情况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拟建项目沿线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佛山段)
(二)建设单位: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由南向北途经佛山市顺德区、南海区和广州市荔湾区,线路全长约39.6km,其中佛山段约35.6km,设车站18座,设车辆基地2座,分别为永丰车辆段(顺德区)和三山停车场(南海区)。
二、征求公众意见对象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内容
1.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
3.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4.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社会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评估机构。
(三)注意事项
1.社会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如有较大疑义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评估机构提出;
3.为了保证意见反馈的真实有效性,参与个人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请在相关意见上加盖公章。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9日(10个工作日),反馈意见日期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四、联系方式
评估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
联系人:王工/李工
联系电话:020-87376737-605 020-87376737-618(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邮箱:yijianshouji830@qq.com
公式链接:https://www.giecc.com.cn/contents/25/9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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